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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6-20 14:17  

各系部:

根据省人才办、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1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618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我院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6年省双创计划包括双创人才(高校创新类)、双创团队(教育类)和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和产业教授指导博士类)三个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范围和条件、遴选程序、对入选项目的支持措施等详见《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11号)(附件1),其中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名录参见2015年《泰晤士报》发布的世界前200强高校(含国内入围高校)(附件2)。

三、项目申报名额

江苏省教育厅下达我院2016年双创人才指标数为1人,双创博士无名额限制。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1、系部推荐(620-622日)。系部在教师自愿申报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并提出推荐人选。

2、学院推荐遴选(623-628日)。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系部推荐人选进行择优遴选,确定我院2016双创计划拟推荐人选。

3、网上申报(629日)。经学院同意后,拟推荐人选通过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各类相关材料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

4、纸质材料提交与上报(630-71日)。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材料后交至组织人事处,由学院上报上级部门。

注:未经学院同意私下网报者视为无效

五、项目申报材料

1、双创人才:1.江苏省双创人才申报书(高校创新类)、创新创业计划书;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复印件,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的证明以及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3.承担的主要创新项目、重要获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申请和获授权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证明的复印件;4.个人缴纳社保、事业单位进编证明,个人所得税税单,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复印件等。

2、双创博士:1.江苏省双创博士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2.申报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复印件,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3.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创新项目、重要获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申请和获授权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证明的复印件;4.个人缴纳社保、事业单位进编证明,个人所得税税单,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复印件等。

3、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内容纲要见附件3)和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具体装订要求参见附件3;连同推荐报告、基本条件评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附件4、附件5)送交组织人事处605室。

联系人:徐云     联系电话:608585

 

附件:双创人才相关附件

 

组织人事处

2016620

 

附件【双创人才相关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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