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现将省农委下发的《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选拔对象与条件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执行。
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申报对象,年龄应分别为1963年1月1日、1968年1月1日、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增选的培养对象管理期为2018年至2020年。
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二、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按照《管理办法》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执行。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报组织人事处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培养对象的审核、推荐工作。
(二)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
(三)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
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第五期“333工程”增选培养对象《申请书》一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申报人申请书和附件材料统一装档案袋,并打印推荐材料袋封面,贴于档案袋上。
2、第五期省“333工程”增选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请申请人于4月19日前将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电子稿发邮箱770213568@qq.com。
联系人:徐云 电话:608585
“333工程”增选工作附件.rar
组织人事处
2018.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