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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预通知
2019-04-28 08:59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聚力创新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人社发[2017]16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下放全省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87号)等上级文件精神,2019年学校晋升职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2019年职称申报评审的政策依据

2019年度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依据主要有: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放全省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见附件1

2.《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8年)(见附件2

3.《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评价标准》(2017年)(见附件2

4.《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评价标准》(2017年)(见附件2

5.《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评价标准》(2017年)(见附件2

6. 其他系列上级主管部门关于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要求。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对照2019年职称申报评审的相关政策,符合条件者填写《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请表》(见附件3)、《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汇总表》(见附件5),上交所在二级学院(部门)。

2.部门审核推荐。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

3.上报。经审核同意的教师系列及农业、自然科学研究、卫生、会计、工程、图书、档案等所有其他系列人员由所在学院(部门)于58日下午5:00前统一将申请表(汇总表)报送组织人事处。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不申报的,视同放弃当年申报。

另请申报人员积极准备相关职称材料,材料上交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教师系列及农业、自然科学研究、卫生、会计、工程、图书、档案等所有其他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暂按省主管部门去年的要求准备,参加校内的职称评审推荐。如果各系列今年评审要求有调整,申报材料时均需按今年的评审要求准备材料

2.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无需提交相应材料。

联系电话:87290605608585  联系人:徐云    

附件: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放全省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

2、 教师系列职称资格文件

3、《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请表》

4、 教师系列职称各类表格

5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汇总表

附件.rar

        组织人事处

         2019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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