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现将《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文件转发,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条件择优推荐,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条件、程序及要求
评选推荐范围、条件、程序及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的预通知》。
二、推荐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个单位。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需提交说明,见附件)。
(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需提交说明,见附件)。
三、材料上报
为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于2019年7月5日下班前报送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发邮箱77021356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1.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
2.推荐对象审批推荐表(附件4);
3.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5);
4.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第1项材料上报1份,第2、3项材料按一式6份上报。以上材料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
联系人:徐云 电话:608585。
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备通知正文和附件(高校精简版)网站.rar
组织人事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