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14号)等上级文件精神,我院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即将启动。请各部门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及报送工作。
一、2016年职称申报评审的政策依据
2016年度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依据主要有: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
2.《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3.《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4.《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5.其他系列上级主管部门关于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要求。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对照2016年职称申报评审的相关政策,符合条件者进行申报。合格的申报人员填写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准备申报相关材料,递交送审代表论文、论著(高教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论文评审费。
(二)部门审核。
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情况对申报人员的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组织人事处初审
组织人事处对申报人材料按照评审的相关政策进行初审,并将评审表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鉴定。
(四)同行专家鉴定。
组织人事处将申报人员的论文(著)代表作送有关专家鉴定。
(五)学院组织评审、推荐。
学院组织评委会对照条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推荐。
(六)材料上报
学院组织人事处根据评议结果,符合晋升职务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整理上报。
三、材料准备
(一)个人申报(2016.5.17—2015.5.18)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1份)。
2.部门审核。各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情况对申报人员的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不申报,以放弃当年申报资格处理。
(二)同行专家鉴定(2016.5.17-2016.5.20)
1.申报晋升或同级转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供送审论文、论著,并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见附件2,正高一式3份、副高一式2份)。申报正高职务的人员,须提供送审论文、论著3篇(一式3份,论著须原件),申报副高职务的人员,须提供送审论文、论著2篇(一式2份,论著须原件)。论文请复印其封面、目录、内容、封底、版权页。
2. 提供的论文须是独立或第一作者,且可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并经科技产业处审核后出具审核证明。
(三)评审表及其他材料准备(2016.5.17—2016.5.27)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4,A4大小,高级职务一式3份)。
2.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3.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4.《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表》复印件(超龄人员提供)。
5.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5,A3大小,一式8份)。
6.申报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聘期任务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1.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
12.破格申报人员须报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
1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仅限破格申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提供考核为优秀年度的考核表复印件)。
14.在中国期刊网上查询的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清单。
15.江苏省高校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1份,“结论意见B”页抽出,单独报送。)
16.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的题目,正高级不超过10种、副高级不超过8种,且必须是2015年12月31日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
17.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最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等管理文件管理文件(不超过5种)。
18.任现职以来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必须是2015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通过规模生产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须附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证明材料)。
19.任现职以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复印件)。
20.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实践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21.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1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由学校单独报送)。
四、其他事项
1.根据省有关部门核定的岗位设置编制数,高、中级职称人员比例,以及我院现有专技岗的人数,结合我院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在学院评审推荐前,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当年晋升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的推荐名额。
2.我院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必须按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晋升。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角度出发,学院鼓励、支持教师岗人员同级转评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对于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如突破学院确定名额则不得申报。
3.关于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除今年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论文论著代表作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可提交复印件,另请提交《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电子版(可发至邮箱2498647807@qq.com)。
4.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及成果截止时间为申报年度上一年年底。
5.关于转岗转评。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对于聘用在教师岗位、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同级转评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本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1年以上;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
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可直接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须同级转评成与现聘岗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现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位,可直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可直接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6.自然科学研究、卫生、会计、工程、图书、档案等所有其他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暂按省相关系列主管部门去年的要求准备,也请按照本次报送材料的要求准时报送相关材料,参加校内的职称评审。如今年要求有所调整,需要补充有关材料的另行通知。
五、报送截止日期
1.《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1份)
截止日期为:2016.5.18
2.《同行专家鉴定表》(见附件3,正高一式3份、副高一式2份)
截止日期为:2016.5.20
3.评审材料
截至日期为:2016.5.30
联系电话:87290605、63605 联系人:李玉洁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2、《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表》
3、《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
4、《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档案袋封面》
5、《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6、《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7、《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8、评审材料第二分册封面
9、评审材料第三分册封面
10、教师系列职称资格条件
附件.rar
组织人事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