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现已开始,请各系、部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积极进行申报。符合条件但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定对象
1、2013年参加工作的专科生。
2、2015年参加工作,且见习期1年期满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
3、符合初定条件尚未评聘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申报系列
助教(含教师系列、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助理实验师、研究实习员、助理馆员等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填写及打印要求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中“出生地”要具体填写、“标准工资”一栏不填写。
2、请勿改变表格大小,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四、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位申报人员于9月22日前,携带系(部)签字盖章的《职称初定申报表》(一式一份)前往综合楼605室登记报名。同时提交《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免冠一寸近期正面相片1张。
联系人:李玉洁
联系电话:87290605(63605)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职称初定申报表》
附件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