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7]10号)和省农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农业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农人[2017]2号)等上级文件精神,我院2017年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推荐评审工作即将启动。请各部门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职称申报评审的政策依据
2017年度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依据主要有:
1.《省教育厅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
2.《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3.《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4.《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5.《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农业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见附件12)
6.其他系列上级主管部门关于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要求。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对照2017年职称申报评审的相关政策,符合条件者进行申报。合格的申报人员填写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准备申报相关材料,递交送审代表论文、论著(高教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二)部门审核。
由各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情况对申报人员的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组织人事处初审
组织人事处对申报人材料按照评审的相关政策进行初审,并将评审表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鉴定。
(四)学院组织评审、推荐。
学院组织评委会对照条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推荐。
(五)委托同行专家鉴定(教师系列职称)。
组织人事处将经学院评审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的论文(著)代表作送有关专家鉴定。
(六)材料上报
学院组织人事处根据评审结果,将同意推荐晋升职务人员的申报材料整理上报。
三、材料准备和评审推荐的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和部门审核(2017.5.24—2015.5.27)
个人填写《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请表》(见附件2,A4纸打印,一式1份)。
各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情况对申报人员的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请申报人员于5月27日前将经部门审核同意后的《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请表》报送组织人事处。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不申报的,视同放弃当年申报。
(二)职称评审材料准备和组织人事处审核(2017.5.27—2017.6.5)(见附件3)
(三)学院组织评审推荐(2017.6.6-2017.6.9)
(四)教师系列同行专家鉴定(2017.6.9-2017.6.20)
1.申报晋升或同级转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供送审论文、论著,并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见附件8,正高一式3份、副高一式2份)。申报正高职务的人员,须提供送审论文、论著3篇(一式3份,论著须原件),申报副高职务的人员,须提供送审论文、论著2篇(一式2份,论著须原件)。论文请复印其封面、目录、内容、封底、版权页。
2.提供的论文须是独立或第一作者,且可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并经科技产业处审核后出具审核证明。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省有关部门核定的岗位设置编制数,高、中级职称人员比例,以及我院现有专技岗的人数,结合我院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在学院评审推荐前,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当年晋升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的推荐名额。
2.我院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必须按现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晋升。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角度出发,学院鼓励、支持教师岗人员同级转评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评不占推荐名额。
3.关于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除今年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论文论著代表作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可提交复印件,另请提交《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电子版(可发至邮箱2498647807@qq.com)。
4.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及成果截止时间为申报年度上一年年底。
5.关于转岗转评。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对于聘用在教师岗位、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同级转评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本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1年以上;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
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可直接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须同级转评成与现聘岗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现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位,可直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可直接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6.自然科学研究、卫生、会计、工程、图书、档案等所有其他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暂按省相关系列主管部门去年的要求准备,也请按照本次报送材料的要求准时报送相关材料,参加校内的职称评审。如今年要求有所调整,需要补充有关材料的另行通知。
7.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从今年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不提交相应材料。
8.特别说明:申报农业专业技术系列职称人员,须在6月5日前登录江苏农业网(http://www.jsagri.gov.cn/)首页,在“服务社区”栏目里点击“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报。
联系电话:87290605、63605 联系人:李玉洁
附件:
1 2017年省教育厅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通知.doc
2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请表.doc
3职称评审材料准备一览表.docx
4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5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doc
6评审材料第二分册封面.doc
7评审材料三分册封面.doc
8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doc
9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档案袋封面.doc
10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doc
附件11.教师系列职称资格条件.zip
附件12.2017农业系列职称.zip
组织人事处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