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二级学院、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积极进行申报。符合条件但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定对象
1、2014年参加工作的专科生。
2、2016年参加工作,且见习期1年期满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
3、符合初定条件尚未评聘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申报系列
助教(含教师系列、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助理实验师、研究实习员等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填写及打印要求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中“出生地”要具体填写、“标准工资”一栏不填写。
2、请勿改变表格大小,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四、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位申报人员于9月27日前,将二级学院(部门)签字盖章的《职称初定申报表》(一式一份)、《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免冠一寸近期正面照片1张交至综合楼605室。
联系人:李玉洁
联系电话:87290605(63605)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职称初定申报表.doc
附件2初聘呈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