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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09-28 17:38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聚力创新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人社发[2017]16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放全省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87号)以及《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我院2020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材料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成立推荐考核小组

根据《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请各二级学院成立推荐考核小组,并于9月30日前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二.材料准备和评议推荐的时间安排

1.申报人员于10月4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报送职称材料,兼课教师归口相应二级学院。根据《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公开展示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如情况简表)、进行评议推荐,将同意推荐的申报材料(含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公示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5)、民意测评结果(见附件4)、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6,同时提交电子稿))于10月10日前上报至组织人事处。

2.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开发处、学生工作处等职能部门在10月20日前审核职称材料。另请各部门将申报合格人员将《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电子word版收齐后发至徐云处(邮箱770213568@qq.com) ,在学校内网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院在11-12月间组织学科评议组评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对每次结果在校内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教师系列高级职称材料准备

(一)评审表及其他材料准备

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2,A4大小,正反打印,高级职务一式3份)。

2.《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2,A3大小,一式8份)。

3.申报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文(复印件)。

6.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8.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仅限破格申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提供考核为优秀年度的考核表复印件)。

10.在中国期刊网上查询的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清单。

11.江苏省高校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正高3份,副高2份;有A、B两页,A页装订在一起,B页单独一页和A页用回形针夹在一起放至档案袋里)。

12.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的题目,正高级不超过10种、副高级不超过8种,且必须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

13.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最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等管理文件管理文件(不超过5种)。

14.任现职以来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必须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通过规模生产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须附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证明材料)。

15.任现职以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复印件)。

16.教师专业实践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同行专家鉴定材料

1.申报晋升或同级转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供送审论文、论著,并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见附件2,正高一式3份、副高一式2份)。申报正高职务的人员,须提供送审论文、论著3篇(一式3份,论著须原件),申报副高职务的人员,须提供送审论文、论著2篇(一式2份,论著须原件)。论文请复印其封面、目录、内容、封底、版权页。

2. 提供的论文须是独立或第一作者,且可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并经科技开发处审核后出具审核证明。

四、教师系列中级职称材料准备

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正反打印);

2.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等代表作品(所提交的论文、著作等代表,要在“中国期刊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并经科技产业处审核后出具审核证明);

3.“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一律提供A4纸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附件目录;

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申报讲师需提供);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⑤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

⑥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

⑧任现职以来专业实践情况证明材料;

⑨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结题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省人社厅核定的岗位设置编制数,高、中级职称人员比例,以及我院现有专技岗的人数,结合我院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根据党委会研究决定,我院2020年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额4个。

2.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无需提交相应材料。

3.关于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除今年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论文论著代表作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可提交复印件。

4.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必须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科研成果必须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通过规模生产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须附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证明材料)。

5.自然科学研究、卫生、会计、工程、图书、档案等所有其他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暂按省主管部门去年的要求准备,参加校内的职称评审推荐。如果各系列今年评审要求有调整,申报材料时均需按今年的评审要求准备材料。

6. 2020年度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依据主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放全省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评价标准》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评价标准》《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评价标准》(见附件1)。

联系电话:87290605(608585)                   联系人:徐云

附件:

1.教师系列职称相关文件及资格条件

2.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准备材料及相关表格

3.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准备材料及相关表格

4.民意测评材料

5.职称表格填写、盖章相关情况说明

6.2020中高级职称汇总表(各部门上交)

7.2015-2019年度考核文件

 相关附件.zip

组织人事处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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