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部门职责 | 干部工作 | 师资建设 | 党建园地 | 人事劳资 | 下载中心 
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10-30 19:03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45号),学院2023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推荐考核小组

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附件1),成立推荐考核小组,并于11月1日前将考核小组人员组成材料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时间安排

1.11月1-3日,申报人员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报送职称材料。

2.11月4-10日,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人员须在本基层单位述职并接受民意测验;基层单位推荐考核小组召开评议推荐会议,经无记名投票(赞成票超过半数方可上报学校)后,将同意推荐的申报材料含同行专家鉴定材料民意测评结果(见附件2)、公示结果(模板见附件3)上报至组织人事处。

同时各二级学院(部)将同意推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电子版(pdf版)、同行专家鉴定表的电子版(word版)收齐后统一发至邮箱994378870@qq.com

  1. 11月11-20日前,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教育教学督导处、科技开发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审核材料。

  2. 11月30日前,组织人事处将审核通过并同意推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在校内网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5.12月中旬,学院组织学科评议组评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材料准备

    (一)初定教师系列职称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权限

    初定高校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学院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认定;初定农业、图书等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经校内评审会评议后推荐至校外相应专业中级评委会评审。

    2.其他事项

    (1)初定职称必须与本人所在岗位一致,教师岗人员初定助教或讲师、辅导员岗人员初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助教、实验员岗人员初定助理实验师、管理岗人员初定研究实习员;

    (2)对会计等专业的初、中级职务,根据国家规定实行“以考代评”;

    (3)教师岗、辅导员岗初聘需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见附件4)填写及打印要求如下: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中“出生地”要具体填写、“标准工资”一栏不填写;

    (2)请勿改变表格大小,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二)教师系列中级职称

    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正反打印);

    2.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等代表作品(所提交的论文、著作等代表,要在“中国期刊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并附科技开发处审核证明材料);

    3.“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一律提供A4纸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附件目录(见附件5);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申报讲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师需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

    (6)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7)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

    (8)任现职以来专业实践情况证明材料;

    (9)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结题证明材料。

    (三)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1.评审表及其他材料准备

    (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6,A4大小,正反打印,高级职务一式3份);

    (2)《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6,A3大小,一式8份);

    (3)申报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文(复印件);

    (6)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8)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仅限破格申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提供考核为优秀年度的考核表复印件);

    (10)在中国期刊网上查询的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清单;

    (11)江苏省高校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正高3份,副高2份;有A、B两页,A页装订在一起,B页单独一页和A页用回形针夹在一起放至档案袋里);

    (12)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的题目,正高级不超过10种、副高级不超过8种);

    (13)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最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等管理文件管理文件(不超过5种);

    (14)任现职以来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

    (15)任现职以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复印件);

    (16)教师专业实践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2.同行专家鉴定材料

    (1)申报晋升或同级转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供送审论文、论著,并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见附件6,正高一式3份、副高一式2份);

    (2)申报正高职务的人员,须提供送审论文、论著3篇(一式3份,论著须原件);申报副高职务的人员,须提供送审论文、论著2篇(一式2份,论著须原件);论文复印件需包括封面、目录、内容、封底、版权页;

    (3)提供的论文须是独立或第一作者,且可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并附科技开发处审核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关于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除《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论文、论著代表作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可提交复印件。

    2.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必须是2022年12月31日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科研成果必须是2022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通过规模生产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须附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证明材料)。

    3.联系电话:87290605 联系人:李玉洁

    附件.zip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地址: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       邮编:212400
联系电话:0511-87290605  8729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