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
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现将省农委下发的《关于做好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
具体人员的选拔条件及相关申报要求见附件。
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均按人员分别装袋,附件材料按目录整理归类,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2)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请申请人于4月20日前将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推荐材料,4月29日前将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电子稿发邮箱770213568@qq.com。
联系人:徐云 电话:608585
组织人事处
2016.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