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我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正式开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严格按照以下日程安排及材料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及报送工作。
一、个人申报(2016.6.6—2016.6.10)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表》(一式1份,见附件1)。
2.部门审核。各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情况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申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申报登记6月10日前申报人持经所在部门审核通过的《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表》到综合楼605组织人事处进行登记。
4.各申报人员应根据江苏省职称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做好职称申报工作,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报。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不申报,未及时按规定提供申报材料的,以放弃当年申报资格处理。
二、申报人需提交的材料(2016.9.3—2016.9.13)
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正反打印);
2.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等代表作品(所提交的论文、著作等代表,要在“中国期刊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并经科技产业处审核后出具审核证明);
3.免冠一寸近期正面相片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
4.“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一律提供A4纸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附件目录;
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③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考证明材料);
④学历、学位证书;
⑤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⑥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
⑦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
⑨任现职以来专业实践情况证明材料;
⑩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结题证明材料;
请各位申报人于9月3日-13日将完善好的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
三、申报自然科学研究、卫生、会计、工程、图书、档案等所有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暂按省相关系列主管部门去年的要求准备,也请按照本次报送材料的要求准时报送相关材料,参加校内的职称评审。如今年要求有所调整,需要补充有关材料的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1、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必须是2015年12月31日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科研成果必须是2015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通过规模生产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须附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证明材料)。
2、联系人: 李玉洁 联系电话:0511-87293605(63605)
组织人事处
2016年5月17日
附件1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表.doc
附件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