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教技[2013]2号)精神,我院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部署如下:
一、采集对象
我院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采集对象为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岗教职工。工勤技能岗位采集对象为在编职工。
采集对象不含离退休教职工(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0日)、不含来自其他学校或企业的兼职教师。
二、数据采集
1、学校组织教职工对照《高校教职工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和《基础代码表》填写纸质《高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教职工填写完毕后需本人签字确认,确保信息内容真实无误。部分信息项由学校人事劳资部门填写。(相关表格、解释、基础代码表见组织人事处网站)
2、各部门指定专人将《高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中信息统一汇总录入EXCEL采集模板,形成本部门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并通过模板附带的校验功能进行校验,保证所有数据没有错误。数据录入、审验人员要严格分离。
三、数据采集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将校验无误的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省邮箱cle808@163.com。组织教职工认真填写,将纸质《高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教职工填写完毕后需本人签字确认。两者于10月18日(周五)前以部门为单位上报组织人事处。
另,请将部门具体负责人的名单报到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