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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建设发展突出贡献奖及荣誉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01-25 23:10  

各系、各部门:

今年是我院建校90周年,学院决定设立“学院建设发展突出贡献奖”和“学院建设发展荣誉奖”,对为学院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现就开展两项奖励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弘扬“艰苦创业、攻坚克难、乐于奉献、勇于争先”的办学精神,激发学院教职员工艰苦创业的工作热情,褒奖社会人士为我院无私奉献的精神,从而推动我院的跨越式发展。推荐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面向一线的原则,确保透明、公正。

二、学院建设发展突出贡献奖

(一)基本条件

在学院升格以后,在教学、学生教育管理、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服务以及产业发展、校园基本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为学院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良好,热爱学校,廉洁自律,工作业绩得到群众认可。突出贡献奖评选15名左右。

(二)推荐程序

1、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在职教职工向所在部门提交自荐表,退休教职工向离退休办公室提交自荐表(见附件1),并按申报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对全院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认真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后,向组织人事处推荐不超过15名候选人,将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稿和电子稿于11月15日前一并报组织人事处(邮箱:jsnlrsc@126.com)。

2、学院初审。组织人事处将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后递交党委会初审,确定20名候选名单。

3、教职工测评。由组织人事处将20名候选人名单在全院公示5天并组织教职工投票。

4、党委会研究决定。由学院党委会根据测评情况和现实表现研究决定表彰名单。

三、学院建设发展荣誉奖

主要表彰在学院建设发展中做出特殊贡献的有关单位和社会人士,表彰名额5名左右。各系、各部门向组织人事处推荐2名候选人。

四、奖励办法

对获得学院建设发展“突出贡献奖”和“荣誉奖”的人员,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没有被表彰的入围人员给予鼓励奖。

五、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主要工作

完成人

11月15日前

教职工自荐、部门推荐

各部门、教职工

11月16-17日

汇总推荐名单

组织人事处

11月18-20日

党委会初审,确定20名入围名单

党委会

11月21-22日

入围人员事迹撰写

入围人员、组织人事处

11月22-26日

入围人员事迹公示、民主测评

教职工、组织人事处

11月27-28日

统计民主测评情况

组织人事处

11月28-12月2日

党委会研究决定表彰名单

党委会

12月8日

学院表彰、奖励

组织人事处

附件:1.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突出贡献奖自荐表

2.学院建设发展突出贡献奖推荐表

3.学院建设发展荣誉奖推荐表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1月11日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印发

附件1: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突出贡献奖自荐表

姓名

性别

政治

面貌

彩色一寸照片

民族

出生

年月

学历

所属

部门

职称

学位

行政职务

联系

手机

(个人简介,300字以内)

备注

附件2:

学院建设发展突出贡献奖推荐表

推荐部门(公章):

序号

被推荐人

姓名

主要推荐理由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3:

学院建设发展荣誉奖推荐表

推荐部门(公章):

被推荐人姓名

所在单位或部门

主 要 推 荐 理 由

被推荐人姓名

所在单位或部门

主 要 推 荐 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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