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今年是我院建校90周年,学院决定设立“学院建设发展突出贡献奖”和“学院建设发展荣誉奖”,对为学院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现就开展两项奖励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弘扬“艰苦创业、攻坚克难、乐于奉献、勇于争先”的办学精神,激发学院教职员工艰苦创业的工作热情,褒奖社会人士为我院无私奉献的精神,从而推动我院的跨越式发展。推荐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面向一线的原则,确保透明、公正。
二、学院建设发展突出贡献奖
(一)基本条件
在学院升格以后,在教学、学生教育管理、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服务以及产业发展、校园基本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为学院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良好,热爱学校,廉洁自律,工作业绩得到群众认可。突出贡献奖评选15名左右。
(二)推荐程序
1、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在职教职工向所在部门提交自荐表,退休教职工向离退休办公室提交自荐表(见附件1),并按申报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对全院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认真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后,向组织人事处推荐不超过15名候选人,将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稿和电子稿于11月15日前一并报组织人事处(邮箱:jsnlrsc@126.com)。
2、学院初审。组织人事处将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后递交党委会初审,确定20名候选名单。
3、教职工测评。由组织人事处将20名候选人名单在全院公示5天并组织教职工投票。
4、党委会研究决定。由学院党委会根据测评情况和现实表现研究决定表彰名单。
三、学院建设发展荣誉奖
主要表彰在学院建设发展中做出特殊贡献的有关单位和社会人士,表彰名额5名左右。各系、各部门向组织人事处推荐2名候选人。
四、奖励办法
对获得学院建设发展“突出贡献奖”和“荣誉奖”的人员,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没有被表彰的入围人员给予鼓励奖。
五、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 主要工作
| 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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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前
| 教职工自荐、部门推荐
| 各部门、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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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17日
| 汇总推荐名单
|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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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20日
| 党委会初审,确定20名入围名单
| 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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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22日
| 入围人员事迹撰写
| 入围人员、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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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26日
| 入围人员事迹公示、民主测评
| 教职工、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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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28日
| 统计民主测评情况
|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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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12月2日
| 党委会研究决定表彰名单
| 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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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
| 学院表彰、奖励
|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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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突出贡献奖自荐表
2.学院建设发展突出贡献奖推荐表
3.学院建设发展荣誉奖推荐表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1月11日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印发
附件1: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突出贡献奖自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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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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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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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色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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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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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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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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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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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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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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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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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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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个人简介,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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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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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学院建设发展突出贡献奖推荐表
推荐部门(公章):
序号
| 被推荐人
姓名
| 主要推荐理由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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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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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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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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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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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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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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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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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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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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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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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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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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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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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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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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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学院建设发展荣誉奖推荐表
推荐部门(公章):
被推荐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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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单位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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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推 荐 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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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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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单位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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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推 荐 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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