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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2016-01-25 16:36  

一、负责学院党的组织工作。做好全院中层干部的考察、考核、培训等管理工作,做好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二、负责学院党建工作。做好全院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新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填报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统计报表工作。

四、负责学院的统战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做好全校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以及各类各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及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劳动合同及事业编制外用工管理。

六、学院人事管理。做好人员招聘工作,以及校内流动调配,办理教职工的离(退)休手续和辞职退职手续,对学院所属企业的用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引进工作。负责教职工境内外培训进修的选拔和组织工作,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以及工人考工定级工作。

八、负责薪酬管理和职工福利,做好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奖惩工作。

九、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收集、归档和日常管理。负责人事信息的管理及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批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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