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相关通知,江苏省今年将开展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表彰工作。现这项工作已经启动,我校可推荐名额为1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面向全校全职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获得国家或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项的人员,不再重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见附件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自荐,二级单位审核推荐。
个人根据条件,将材料报送所在单位;二级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推荐。
(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四)对推荐人员进行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上报相关部门。
四、材料报送要求
1.《2019年江苏省留学回国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和《推荐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一式2份(推荐表中主要工作业绩部分,要求文字简洁、突出重点、真实准确,字数控制在600字以内),2019年江苏省留学回国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江苏农林推荐表1份,以上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
2.附件材料1份,包括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出资情况说明、工商股权证明、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经工商备案)等,(附件材料请单独装订)。
此外,还需提供推荐对象的个人先进事迹(1000字以内,以单独文档形式和推荐材料一起报送,不需装订)。
上报材料若涉密,须做脱密处理,个人申报材料上报后一概不退。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人选申报,并于6月1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徐云 联系电话:608585
邮箱:770213568@qq.com
1.2019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通知(网站).rar
组织人事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