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院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下属事业单位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网址:http://www.jsafc.edu.cn/)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竞争择优原则。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以及“双高计划”建设要求,按照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心理测试、笔试、试讲、面试等方法择优录用。
(二)坚持师德标准、公开公平原则。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原则。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科学设置岗位,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性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四)年龄要求
1-11号岗: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2-13号岗: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人员,或聘用合同(协议)期内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在聘用后查实,将予以解聘。
(八)12-13号辅导员岗需长期入住学生公寓。
四、报名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2020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将填写好的《2020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的名称统一改为“岗位代码+姓名”,投至电子邮箱:JSNLRSC@163.com。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8月11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学院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2020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表中填写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资格复审及考试方式
(一)资格复审
在学院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应聘人员需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给学院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论文、获奖等所填写在《2020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中的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先提供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学习成绩单、学习经历证明等。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工作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1-11号岗位考试科目:试讲和面试。
12-13号岗位考试科目:心理测试、笔试和面试。
2.考试时间
心理测试、笔试、试讲、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短信、学院网站公告等方式提前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3.考试实施办法
(1)心理测试为在线答题,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能力、语言表达、试讲内容的条理和重难点把握等。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试讲成绩高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总成绩计算办法:1-11号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12-13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合格线为70分。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二级学院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视情况由学院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现工作或学习单位、专业、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 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给予人事代理待遇,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未按时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者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我院公告要求的日期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七、疫情防控措施
1.考试前,按照防疫要求对考试室、候考室、考务室等场所进行消毒、通风。
2.考试当天,要求评委及考生在来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进校前测量体温、出示“苏康码”,符合防疫要求的可进校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八、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7289609
联系人:毕老师
九、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7290705
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1: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0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报名表.doc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