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二级学院、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积极进行申报。符合条件但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权限
初定高校教师初、中级职务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的初级职务由我院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认定;初定农业、图书等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经校内评审会评议后推荐至校外相应专业中级评委会评审。
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对象
(一) 高校教师系列:
请参照2018年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的初定资格条件进行申报。
(二)高校思政、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系列:
1、2017年参加工作的专科生。
2、2019年参加工作,且见习期1年期满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符合初定条件尚未评聘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其他事项
初定职称必须与本人所在岗位一致,教师岗人员初定助教或讲师、辅导员岗人员初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助教、实验员岗人员初定助理实验师、管理岗人员初定研究实习员。对会计等专业的初、中级职务,根据国家规定实行“以考代评”。
四、《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填写及打印要求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中“出生地”要具体填写、“标准工资”一栏不填写。
2、请勿改变表格大小,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注:教师岗、辅导员岗初聘需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五、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位申报人员于11月25日前,将二级学院(部门)签字盖章的《职称初定申报表》(一式一份)、《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教师岗、辅导员岗人员提供)交至综合楼607室。
联系人:李玉洁
联系电话:87290605
2020职称初定附件材料.zip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组织人事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