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9号)精神,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高等学校为其二级机构,评选条件见文件正文。
(二)先进个人分为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三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见文件正文。教学名师的评选条件见文件中的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见文件中的附件2。
高等学校担任副校级及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先进个人评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以往被评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不再参加同类别奖项评选。
申报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只能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和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中的一类,不得兼报。
二、学院推荐名额
我院可推荐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个、优秀教育工作者1-2个(其中至少1位专任教师),教学名师1个,优秀共产党员1个,优秀大学生党员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个。
三、推荐评选工作程序
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总支进行评选推荐,最多可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系、部评选推荐。各系、部最多可推荐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教学名师。
先进集体由学院根据往年部门年度考核情况直接评选推荐。
2、专家评审。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3、公示。
4、报送材料。向省教育厅上报有关推荐材料。
四、材料报送
请以各党总支、各系、部为单位,在4月8日(周五)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其中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申报材料报给董波(汇总表上需加盖党总支公章),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先进集体的申报材料报给徐云(汇总表上需加盖系部公章):
(一)优秀教育工作者
1.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附excel格式电子表)
2.《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3份)
(二)教学名师
1.候选人汇总表(1份,附excel格式电子表);
2.候选人推荐表(各一式3份),教学、科研等内容需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3.候选人近三年内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人1张,声音和图像应清晰可辨,时间为 30-45分钟)(请先准备,可暂不提供);
4.候选人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近六学年能反映候选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技术水平的代表性论著3份(专著最多提供一部)、近六年发表论文知网查询目录打印件(科产处盖章确认),均需原件;近年获得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等表彰奖励证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近六学年教学安排表(教务处盖章确认);辅导青年教师和学生证明材料等。
论文或著作须为已在正式刊物上刊出或正式出版。任职年限、论文著作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均截止到评选年度上一年年底。
(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1.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附电子表)
2.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一式2份,附电子表)
3.登记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表格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所有申报者均需附2000字左右实事求是、生动具体的事迹材料,并附1张近期彩色照片电子版(1寸大小)。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先进集体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相关申报表格
3.教学名师相关申报表格
4.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相关申报表格
组织人事处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