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和省农委2016年度考核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学院2016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考核工作是正确评价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重要环节,是进行岗位管理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提高做好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等次
在全面考核 “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坚持以德为先,突出工作实绩。
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规定,优秀等次人员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实行公示制度
三、考核程序
(一)中层及以上人员考核(具体内容见附件1)
学院院级领导的考核。在述职述廉(可书面)的基础上,通过教代会进行民主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测评结果拟定考核等次,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党委审核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学院中层干部的考核,在述职述廉(可书面)的基础上,通过教代会进行民主测评。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经党委审批后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二)系(部)人员考核
1、个人年度总结。根据考核内容,个人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总结,并对本人考核等次作出自我评定。
2、部门民主评议。以系(部)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交流个人总结,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推荐本部门人员考核等次。
3、公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核情况在部门范围内进行为期1-2天的公示(格式附后),公示无异议的,将考核推荐等次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4、学院审核。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系(部)推荐的考核情况进行评定,并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党委审批后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三)综合、直属部门人员考核
1、综合部门人员实行以党总支(党支部)所属部门为单位进行编内和编外人员的考核。直属部门除基础部、图书馆、后勤服务总公司单独考核确定优秀指标外,其他部门和中江公司等人数较少的部门归并在一起进行编内和编外人员的考核(见附件2、3)。在个人书面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分别按照编内和编外参加考核人数的15%的比例推荐优秀等次人员。
2、组织人事处对推荐的优秀等次人员进行汇总,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党委审批后,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四、考核要求
请各部门在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者的工作业绩相对应的原则。
五、相关说明
2016年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六、日程安排
| 时 间 |
工作内容 |
| 12月22日 |
确定考核工作意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
| 12月22-12月26日 |
各部门布置考核工作 教职工个人小结、述职、部门评议、测评,并提出等次建议将测评结果报组织人事处 |
| 12月22日-12月26日 |
将测评结果、中层干部总结、职能和综合部门总结报组织人事处 |
| 1月7日(初定) |
召开教代会,对中层以上干部、职能部门和直属部门进行民主测评 |
| 1月9日(初定) |
党委会、考核领导小组初审考核结果并公示 |
| 1月9日 |
确定考核等次,公布结果 |
附件:
1、《关于做好中层以上干部201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学院各部门编内人员2016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3、《学院各部门编外人员2016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在职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用,在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双面打印,请勿改变表格大小)
5、《雇员制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在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双面打印,请勿改变表格大小)
6、《部门民主测评表》(在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
7、系(部)考核情况公示(格式)(在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关于做好中层以上干部201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党委会研究,学院中层以上干部2016年度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人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2、注重实绩的原则。在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以考核履行岗位职责(2016年度部门考核点)的情况和工作实绩为主。
3、民主监督的原则。程序公开透明,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综合评定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干部互评、教代会、部门测评和领导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二、考核内容
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中层以上干部工作实绩和管理服务水平。
三、考核程序
1、部门测评。各部门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被考核人根据工作职责及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个人书面述职。本部门全体人员对其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具体开会时间提前通知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监察审计处派人参加,负责发放、收取测评票和统计。
2、教代会测评、干部互评和领导评定。学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教代会全体代表会议,被考核人根据工作职责及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个人书面述职。参加会议的中层以上干部、教代会全体代表对全院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测评。
中层以上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由组织人事处以书面形式汇总,发给教代会代表,提请教代会代表审议并进行民主测评。
3、汇总测评结果。由组织人事处、监察审计处、工会组织人员汇总民主测评结果。
教代会测评、干部互评和领导评定的权重分别为:教代会民意测评占30%;中层干部测评占30%;院领导测评占30%;部门测评占10%。
四、考核等次确定
学院党委根据中层以上干部、教代会全体代表及各部门人员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等次。优秀等次人员实行公示制度。
中层以上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级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
五、材料报送
请中层以上干部言简意赅地回顾总结一年来工作,于12月26日前将个人小结(电子稿,字数不超过1200字)发送至组织人事处邮箱,邮箱地址:742057831@qq.com。同时将年度考核表(纸质稿)交李丽处。
中层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由分管院领导审阅后再报送。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2:
| 学院各部门中层以外编内人员2016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
|
| 部 门 |
考核人数 |
优秀名额(按15%测算,四舍五入计) |
考核召集人 |
|
| |
| 办公室(院办、党办)、组织人事处(统战部)、监察审计处、宣传部(信息中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工会、离退休办公室、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
6 |
1(0.9) |
金国荣 |
|
| 教务处、教育教学督导处、学生工作处、团委 |
6 |
1(0.9) |
朱孟玲 |
|
| 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科技开发处(校企合作处) |
6 |
1(0.9) |
刘玉成 |
|
| 继续教育学院、高职教育研究所、生物工程技术中心 |
6 |
1(0.9) |
马万顺 |
|
| 基础部 |
17 |
3 ( 2.55) |
梅霞 |
|
| 图书馆 |
6 |
1(0.9) |
张田林 |
|
| 后勤服务总公司 |
10 |
2(1.5) |
梁凯 |
|
| 江苏农博园、江苏茶博园、茅山校区、中江公司 |
9 |
1(1.35) |
汪国好 |
|
| 农学园艺系 |
15 |
2(2.25) |
颜志明 |
|
| 风景园林系 |
22 |
3(3.3) |
王永平 |
|
| 畜牧兽医系 |
16 |
2(2.4) |
邢军 |
|
| 生物工程系 |
10 |
2(1.5) |
曹正 |
|
| 经济管理系 |
10 |
2(1.5) |
丁鸿 |
|
| 人文艺术系 |
7 |
1(1.05) |
巫建新 |
|
| 信息工程系 |
12 |
2(1.8) |
吴刚山 |
|
| 机电工程系 |
9 |
1(1.35) |
刘永华 |
|
| 合 计 |
167 |
26(25.05) |
|
附件3:
| 学院各部门中层以外编外人员2016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
|
| |
| 部门名称 |
考核人数 |
优秀名额(按15%测算,四舍五入计) |
考核召集人 |
|
| 办公室(院办、党办)、组织人事处(统战部)、监察审计处、宣传部(信息中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工会、离退休办公室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
27 |
4(4.05) |
金国荣 |
|
| 教务处、教育教学督导处、学生工作处、团委 |
18 |
3( 2.7) |
朱孟玲 |
|
| 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科技开发处(校企合作处) |
10 |
2(1.5) |
刘玉成 |
|
| 继续教育学院、高职教育研究所、生物工程技术中心 |
9 |
1(1.35) |
马万顺 |
|
| 基础部 |
28 |
4(4.2) |
梅霞 |
|
| 图书馆 |
12 |
2(1.8) |
张田林 |
|
| 后勤服务总公司 |
2 |
0(0.3) |
梁凯 |
|
| 江苏农博园、江苏茶博园、茅山校区、中江公司 |
31 |
5(4.65 ) |
汪国好 |
|
| 农学园艺系 |
23 |
3(3.45) |
颜志明 |
|
| 风景园林系 |
33 |
5(4.95) |
王永平 |
|
| 畜牧兽医系 |
19 |
3(2.85) |
邢军 |
|
| 生物工程系 |
15 |
2(2.25) |
曹正 |
|
| 经济管理系 |
28 |
4(4.2) |
丁鸿 |
|
| 人文艺术系 |
32 |
5(4.8) |
巫建新 |
|
| 信息工程系 |
26 |
4(3.9) |
吴刚山 |
|
| 机电工程系 |
29 |
4(4.35) |
刘永华 |
|
| 合 计 |
342 |
51(51.3) |
|
| |
|
|
|
|
| |
|
|
|
|
|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6年度)
单 位: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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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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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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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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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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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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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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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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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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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人 总 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