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支部:
根据镇江市《关于实行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的办法(试行)(镇组通〔2015〕96号)》,结合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就进一步扎实有效推进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要求,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实施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工作,有效促进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增强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激发党员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内生动力。
二、方法步骤
(一)制定细则阶段(6月上旬)
1.理顺组织关系。各党支部特别是学生支部要结合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党员分布、结构和状态,对失联、空挂、出国境党员,分类进行理顺、规范和处理处置,确保每一名党员均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
2.开展标准讨论。各党支部通过组织生活会、支部大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评分参考标准(见附件),结合支部自身实际,组织党员开展“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大讨论,营造氛围,凝聚共识。
3.制定评分细则。各党支部结合大讨论结果,细致梳理,归纳总结,形成一套切合支部实际,党员充分认可的评分细则,并于6月中旬,报各党总支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亮绩评分阶段
1.党员个人“亮绩”。各党支部的党员对照积分内容和评分细则,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书面先锋承诺,由党支部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员对照承诺及日常参加活动情况,在6月底、10月底进行自查自评,向党支部汇报本人积分情况。
2.考评小组“考绩”。考评小组对照党员个人自查自评情况,根据记录、资料和群众的反映,逐条逐项进行考评打分,并向党员本人反馈,党员对打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
3.群众参与“评绩”。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定党员个人积分的重要指标,党支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员积分情况、考评情况的评价和意见,群众有异议的,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并视情况调整修正。
4.支部集体“定绩”。12月10日前,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前期积分和群众评绩情况,对每位党员个人积分进行综合评定,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各党总支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参加部分党支部积分考评和群众座谈会,并对党员贡献积分评分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三)全面分析总结
各党支部要对此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得失,形成专项工作总结,报各党总支。同时各党支部要加强党员积分应用,把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作为党组织实施预警和处理党员的基本参考。
三、组织领导
1.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各党总支、支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和重要任务,形成学校组织人事处全面指导,各党总支直接负责,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全程把控。
2.系统学习,深化认识。各党总支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贯穿积分管理各环节,指导党组织,以支部为单位,以党员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对“先锋亮绩、积分管理”的认识,营造党员主动接受教育、自觉接受管理的良好氛围。
3.分类指导,及时总结。各党总支要注重考核积分体系的科学性,针对不同党员群体,分类制定个性化、精细化的积分评分细则。各党组织在推进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加强横向联系,注重发现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探索新路子,打开新局面。
4.严格考核,全面推动。“先锋亮绩、积分管理”是省委组织部推进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今年学院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考核的重点内容。请各总支、各支部要明确要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推动学校党员管理迈上新台阶。
附件1:教职工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参考标准
附件2:学生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参考标准
中共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组织人事处
二○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