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我院2022年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通知符合《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申报条件的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成立推荐考核小组
根据《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部)成立推荐考核小组,并于11月4日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二.材料准备和评议推荐的时间安排
1.11月8日前,申报人员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报送职称材料,兼课教师归口相应二级学院(部)。
2.11月16日前,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无记名投票后,将同意推荐的申报材料(含民意测评结果(见附件3)、公示情况说明(见附件5))上报组织人事处。
3.11月25日前,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开发处、学生工作处等职能部门审核职称材料。
4.12月底前,学院组织学科评议组评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教师系列中级职称材料准备(附件2)
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正反打印);
2.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等代表作品(所提交的论文、著作等代表,要在“中国期刊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并经科技产业处审核后出具审核证明);
3.“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一律提供A4纸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附件目录;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申报讲师需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
(6)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7)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
(8)任现职以来专业实践情况证明材料;
(9)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结题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关于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除今年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论文论著代表作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可提交复印件。
2.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必须是2021年12月31日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科研成果必须是2021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通过规模生产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须附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证明材料)。
3.2022年度我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依据主要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见附件1)。
联系电话:87290605 联系人:李玉洁
附件材料.zip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