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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提拔任用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6-01-25 22:46  

关于印发《2013年提拔任用

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系、各部门:

现将《2013年提拔任用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5日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2014年9月5日印发

2013年提拔任用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院中层干部任职试用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增强选人用人的准确性,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2013年提拔的中层正职及副职领导干部。

二、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干部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主要缺点和不足,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被考核对象应按上述要求写出述职报告,并填写《学院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1)。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级分称职、不称职两个等次。

任职期内表现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差,或有违纪违规以及工作失职等情况的,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干部考核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处牵头,会同监审处(纪委)等有关部门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

五、考核程序

1、考核预告。在干部任职试用期满前一个月内,组织人事处将《考核预告》发到所在部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通知被考核干部本人,做好考核前的准备工作。

2、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员原则上为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全体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可请有工作联系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具体由考核小组确定。参加测评人员填写《学院中层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附件2)。

3、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考核小组重点与被考核对象所在部门负责同志及群众代表个别谈话,如有必要也可与工作联系较多、熟悉和了解情况的其他部门人员进行谈话,同时征求纪委和学院分管领导意见。

4、党委会研究。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测评情况对被考核对象进行综合定性分析,提出考核结果初步意见报党委会审定。考核结果为称职等次的正式任职;不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六、考核纪律

1、参加考核的所有人员及组织人事处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核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考核工作中要注意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注意发挥考核小组的集体作用;

3、对在考核工作中出现的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其他

1、考核工作自9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个人述职报告和《学院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请于9月12-15日一式三份报组织人事处。

2、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干部任免文件、书面述职报告、干部考核表、考察材料等,须在考核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归入干部本人档案。

3、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学院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2、《学院中层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

(附件请于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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