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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8-01-11 15:15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和省农委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2017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考核工作是正确评价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重要环节,是进行岗位管理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提高做好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等次

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坚持以德为先,突出工作实绩。

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规定,优秀等次人员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实行公示制度。

三、考核程序

(一)中层及以上人员考核

学校校级领导的考核,在述职述廉(可书面)的基础上,通过教代会进行民主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测评结果拟定考核等次,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党委审核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学校中层干部的考核,在述职述廉(可书面)的基础上,通过教代会进行民主测评。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经党委审批后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二级学院(部)人员考核

1、个人年度总结。根据考核内容,个人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总结,并对本人考核等次作出自我评定。

   2、部门民主评议。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交流个人总结,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推荐本部门人员考核等次。

3、公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核情况在部门范围内进行为期1-2天的公示(格式附后),公示无异议的,将考核推荐等次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4、学校审核。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二级学院(部)推荐的考核情况进行评定,并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党委审批后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三)综合、直属部门人员考核

1、综合部门人员实行以党总支(党支部)所属部门为单位进行编内和编外人员的考核。直属部门除基础部、图书馆、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单独考核确定优秀指标外,其他部门和中江公司等人数较少的部门归并在一起进行编内和编外人员的考核(见附件2、3)。在个人书面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分别按照编内和编外参加考核人数的15%的比例推荐优秀等次人员。

2、组织人事处对推荐的优秀等次人员进行汇总,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党委审批后,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四、考核要求

请各部门在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者的工作业绩相对应的原则。

五、相关说明

1、2017年首次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2、2017年参加学校重大活动、招生工作的教职工,年终考核确定优秀等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日程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1月11日

确定考核工作意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1月11日-1月19日

 

各部门布置考核工作

教职工个人小结、述职、部门评议、测评,并提出等次建议将测评结果报组织人事处

1月11日-1月19日

将测评结果、中层干部总结、职能和综合部门总结报组织人事处

1月28日(初定)

召开教代会,对中层以上干部、职能部门和直属部门进行民主测评

1月29日(初定)

党委会、考核领导小组初审考核结果并公示

1月29日

确定考核等次,公布结果

 

附件:

1、《关于做好中层以上干部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学校各部门编内人员2017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3、《学校各部门编外人员2017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在职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用,在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双面打印,请勿改变表格大小)

5、《雇员制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在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双面打印,请勿改变表格大小)

6、《部门民主测评表》(在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

7、二级学院(部)考核情况公示(格式(在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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