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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年度考核办法
2018-01-11 15:21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近年来部门年度考核工作情况和今年工作实际,结合二级学院(基础部)、综合部门和直属部门不同特点,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制定二级学院(基础部)和综合部门、直属部门年度考核办法。

一、二级学院(基础部)工作考核

(一)二级学院(基础部)工作考核基本原则

1、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重点考核管理过程的规范性,结果考核旨在考核二级学院(基础部)工作的绩效情况。过程与结果相结合,重点突出工作绩效。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一般考核指标以定量为主,关键考核指标以定性为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既考虑可比性,又强调实效性。

3、现场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由职能部门牵头成立考核小组,采用听、查、看、问等方式深入各二级学院(基础部)进行现场考核,并通过教代会对二级学院(基础部)工作进行民主综合测评。

4、强调规范,注重创新。考核指标的设定旨在引导和促进二级学院(基础部)工作的规范化,同时突出创新,鼓励二级学院(基础部)深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内在动力和工作创新。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奖项设置

二级学院(基础部)考核包括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科研工作、督导工作、宣传工作、安全工作等六个方面内容,分别设教学工作奖、学生工作奖、科研工作奖、督导工作奖、宣传工作奖、安全工作奖六个单项优秀奖。每个单项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单项成绩进入前三名的为优秀奖。

二级学院(基础部)在单项考核的基础上设综合奖(年度先进部门)。综合奖按综合考核成绩取前三名,获得综合奖的部门即为年度先进部门。

二级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教学工作*25%+学生工作*25%+科研工作*20%+督导工作*10%+宣传工作*10%+安全工作*10%。

基础部综合考核成绩=教学工作*35%+科研工作*20%+督导工作*20%+宣传工作*15%+安全工作*10%。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1、自评。各二级学院(基础部)对照考核办法进行自评,形成包括六个考核内容总的自评报告,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分组单项考核。根据考核要求,分别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六个考核小组,分别对二级学院(基础部)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科研工作、督导工作、宣传工作、安全工作等六个方面工作进行考核。各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指标,通过查看台帐、听取汇报、个别座谈等多种方式对二级学院(基础部)工作进行考核。

3、民主测评。由教代会对各二级学院(基础部)工作进行民主综合测评,接受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代会代表的民主测评。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代会代表的测评所占权重分别为30%、30%、40%。测评结果作为参考,但不计入总分。

二、校级综合部门、直属部门工作考核

(一)考核的基本内容

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年度常规工作完成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制度建设、政治业务学习组织情况、年度工作创新情况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根据考核的内容、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既看现实成果,也看客观条件和为以后的工作打下的基础。

2、全面考核、注重实绩原则。在对被考核部门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以考核履行部门职责等工作实绩为主。

3、民主公开、过程监督原则。综合、直属部门考核的范围、时间、内容、方法、程序、考核结果等事项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1、自我总结。由各部门依据考核的基本内容对全年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分析。

2、学校民主测评。由教代会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民主综合测评,接受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代会代表的民主测评。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代会代表的测评所占权重分别为30%、30%、40%。

3、综合部门和直属部门分别拟定考核等级。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考核等级,其中综合部门拟定四名优秀、直属部门拟定三名优秀。

三、其他事项

二级学院(基础部)、综合部门和直属部门当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1、违反《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省农委八项贯彻意见的;

2、经查实,部门或个人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的;

3、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4、招生参与率综合部门低于30%的,二级学院、基础部、茅山校区低于50%的。

四、考核工作组织

年度考核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设立相应的单项考核小组。具体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和协调。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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