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妥善解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后一些行政部门岗位缺员的问题,经学院研究决定,对空缺的岗位进行调整充实,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岗位设置
党群行政部门及直属部门的岗位设置,由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
和原有岗位设置情况,提出本部门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的初步方案,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后确定。
二、岗位选聘
各部门根据学院确定的岗位设置数和现有人数(不包括本次被其他部门选聘的),对缺员的岗位,可以向人事处申报,经人事处审核后首先在校内进行选聘。校内选聘后仍然缺员的岗位对外进行公开招聘。
三、选聘原则:
1.公布的各部门岗位总数为各部门的最高编制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逐渐充实到位。
2.本次选聘不涉及到干部职级、职务的变化。对于各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副科级岗位),在本次聘任结束后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根据学院副科级干部管理办法按组织程序选拔任用。
3.原有行政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转到其他部门,行政岗位缺员的可以从系部选聘。
4.各部门在校内选聘人员应征求本人意见,并经调出部门负责人和双方分管(或联系)院领导同意。
5.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组织人事处组织科科长、人事科科员,计划财务处招标办公室科员等四个岗位作为特殊岗位优先面向全院选聘,各部门应予支持。
四、组织调动
本次部分岗位人员调整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开具内部调令,同时划转组织关系。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0月11日